各部门:
现将《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26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延期结项的学会各类科研项目。
2025年末立项的2024-2025年度教科研规划立项项目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申请材料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纸质版一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纸质版一份。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证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
4.《结题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上述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明德楼810。
联系人及电话:潘德文,15524117279。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lnzbk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省职教学会结题-部门名称”。
五、其他事项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每个项目收取结题评审费200元,结题评审费由各部门统一收齐后交至科研处。
附件:
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4.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一审一校:潘德文
二审二校:吴 硕
三审三校:丰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