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202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2023年度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2024年度基地专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课题、2024年度招生考试研究专项课题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超期或课题研究周期不够的不得申请结题。
二、成果要求
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须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完成《课题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成果要求。
(一)年度重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
(二)2024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以下成果之一: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须提交一篇经验材料或案例(特色学校建设六大任务的亮点举措和典型经验)。
(四)2024年度基地专项重点课题、2024年度骨干专项重点课题须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五)参与结题的一般课题,需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提供咨询报告;或提供研究案例(见附件4、附件5)。
论文或专著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报送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一)《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5版)》(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鉴定申请书word版以主持人命名。
(二)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独装订,内含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3.重点或专项课题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封面、版权页和书稿全文);4.一般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或咨询报告或研究案例。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夹以“主持人-佐证材料”命名。
(三)研究总报告字数须为1.5万字左右,并提供研究总报告重复率检测报告,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须在20%以下。
(四)《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部门统一汇总。
(五)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科研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结题材料涉及单位盖章由科研处组织统一用印。
四、审核要求
(一)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结题鉴定申请材料经各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各部门须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进行严格审核。
五、受理时间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结题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明德楼810
联系人:潘德文
联系电话:15524117279
邮箱:lnzbky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压缩包
一审一校:潘德文
二审二校:吴 硕
三审三校:丰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