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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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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5-07   来源:    阅读:


学校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也可见网址:http://www.dfczyj.com/portal/notice/detail/2049652106979598337)转发给你们,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在财经科研、教学或实际部门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2.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该项目级别为省C。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15日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申报要求

1.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将Word版《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nddkyc@126.com。申报老师可提前电话或微信告知科研处。

2.纸质版材料:请申请人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份报送至明德楼810科研处办公室刘鲁宁老师处。

3.截止时间:5月15

请各位老师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逾期、内容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鲁宁    联系电话:15009884326



附件:1.2026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

2.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3.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6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研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