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开放大学、省校直属办学单位,校内各部门: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我校“一四五五”战略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紧密围绕开放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终身教育发展和立德树人等学校中心工作,以及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学科专业水平的提高,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的开放大学和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水平现代化的兴辽卓越高职院校做出重要贡献。
二、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的选题应紧紧围绕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开展研究,详见“2022年度学校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聚焦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学校将对重点课题予以适当经费资助。
一般课题的选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课题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一般选题不限定范围,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工作要求
1.本年度课题申报推荐单位为系统各单位和校内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研究优势,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积极申报课题,并负责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学校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立项申报。
2.课题申报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科研人员作为校本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1项课题;原有校本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但承担学校委托的校本研究课题除外;课题主要参与者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组须由3人及以上组成,总成员不超过7人。应多吸收青年教师参加,形成研究梯队。课题组可根据研究需要跨学科和专业组建。
4.科研课题立项后,如需更改研究计划或课题组成员等,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计划执行,未经申请批准不得随意增减。对于无故不按计划执行的项目,可酌情采取中止、要求延期结题、撤题等办法处理,并停拨下一阶段的研究经费,追回不合理开支的经费。
5.学校科研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对于重大课题,或者具有较大难度和要求的课题,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长研究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6.课题研究须遵守学校《校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形式除包括研究报告外,一般还应包括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1部及以上(论文、著作应正式发表并明确注明本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应为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用稿通知原则上不予认定),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1个及以上或争取横向科研进款1万元及以上。以上要求,不能以相关文件、工作报告或建设规划等替代。
申报成果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学校将不予以立项、结题。
7.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对于校本部高职教师申报的适合学生参加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支持吸纳3名以上高职应届毕业生参加研究且参与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课题立项。
8.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见附件2)和《学校科研课题申报登记一览表》(见附件3)。附件2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一式一份;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9.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因疫情特殊时期,以上材料现只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指定的工作邮箱。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东飞
联系电话:024-86120046,15840387078
工作邮箱:292660582@qq.com
附件:1.2022年度学校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 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
3.学校科研课题申报登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