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深入开展,鼓励广大教职工开展知识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科研立项层次及科学研究能力,对我校教职员工2021年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申报登记。经评审认定后,学校将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进行汇总,本年度申报结果将在核查后入库。
一、申报成果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接受2019年、2020年未申报成果的补报。
二、申报成果人员范围:我校教职工以第一作者(主持人)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获得授权的专利。其中:
1.论文:国内期刊论文必须能在知网、万方、维普、龙源四者之一检索到。
2.著作:公开出版,全书字数15万字以上并且本人撰写部分在10万字以上的著作。
3.专利:专利权人为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
三、申报要求:
1、《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学院)科研成果部门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
由各部门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填写《汇总表》。若部门某类奖励无人申报,在该类处填“空白”。经部门汇总、审核后,发送最终电子稿到科研处工作邮箱(kycguanxin@126.com),文件名格式为:部门名+科研成果汇总表。为保证数据一致,防止原始材料丢失,《汇总表》不接受在线传输。
2、本次科研成果登记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不接受个人申报。
3、对2013年及以后取得的学术成果,学校进行档案登记管理。自2013年起,未经登记的科研成果不能参评科研资助奖励、不能作为学术评议(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评审、聘期工作量考核)的材料, 档案登记每年度进行一次。对2012年及之前取得的成果不进行登记管理。
四、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关欣
联系电话:86110167
科研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