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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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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经费项目课题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来源:    阅读:



校内各部门:

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在研课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书》(此表为当时课题立项申报表原件)、《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件3)包含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自然科学类)》(附件5)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审书》(此表为当时课题立项申报表原件)、《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件3)包含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社科类)》(附件6)

、有关说明

1.各课题组负责人严格按照《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进行结题。

2.凡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提交课题延期申请,将课题的进展情况及延期结题原因发送到指定邮箱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字数及书写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

四、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要求:《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须加盖部门(学院)公章,上述其余材料胶印装订成册,一式10月9日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北陵校区三号楼504室)。

电子版材料要求:请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崔丽君  魏海波

联系电话:13504025916  13940214768

电子邮箱:5610607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

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5.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自然科学类)

6.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社科类)

7.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