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在研课题。
二、结题要求
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此表为当时课题立项申报表原件)、《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件3)(包含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自然科学类)》(附件5)。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此表为当时课题立项申报表原件)、《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件3)(包含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社科类)》(附件6)。
三、有关说明
1.各课题组负责人严格按照《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进行结题。
2.凡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提交课题延期申请,将课题的进展情况及延期结题原因发送到指定邮箱。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字数及书写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
四、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要求:《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须加盖部门(学院)公章,上述其余材料胶印装订成册,各一式三份,于10月9日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北陵校区三号楼504室)。
电子版材料要求:请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崔丽君 魏海波
联系电话:13504025916 13940214768
电子邮箱:5610607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材料
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5.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自然科学类)
6.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社科类)
7.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